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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一站式办理准生证,办理地点指南揭晓!

江苏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增进家庭和谐、民族振兴与社会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开篇明确了本法规的指导思想和责任划分,第一条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共生,通过实施计划生育,维护公民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本条例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了江苏省的具体情况。

第三条 生育政策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对生育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全面两孩政策,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生育更多孩子,鼓励公民推迟婚育年龄,实现少生优生。

第四条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确保《条例》和本细则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五条 《条例》第六章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孩子,男女双方将分别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的计征标准基于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则以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许步健任职简况

1、1997年7月至2002年1月,许步健担任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体改办主任、党组书记,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他担任宿豫县委副书记、县长,并在此期间参加中央党校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许步健担任宿豫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宿豫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搬迁信息

宿豫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新迁址位于宿豫经济开发区贺兰山路(第三医院向南100米),该站是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遗传优生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承担基层业务技术培训指导任务。

许步健自1980年8月起在淮阴地区生育办公室担任会计,期间于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参加河北大学人口系财会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1986年10月,他转任江苏省淮阴市级机关讲师团副组长,1987年8月,许步健正式成为江苏省淮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的会计。